許麟正準備下班回家。
突然收到了一封電子郵件。
打開一看。
標題是:“南生大大你好,我是你的編輯蘋果?!?
內(nèi)容是:“大大您的條件我們公司答應了,詳情請看qq~”
搖搖頭,
他只好放棄下班回家,前往了自己的辦公室。
打開電腦,登錄自己的qq。
果然,
編輯蘋果給自己發(fā)了一大串消息。
“南生大大,我們公司正在開會討論您的條件。”
這并不夸張,
畢竟是一個千萬甚至上億的大項目,為此專門開一個會是正常的——可不要看《花千骨》只是一部小說,但是它的價值絕對是千萬級的。
“我們公司高層都對您的想法很重視呢……”
“……”
“大大,在嗎?”
許麟沒有登錄,自然是看不到的——在錦港這地方,自有一套日常的聊天軟件,qq這玩意兒并不風靡、甚至可以說很小眾。
又過了好久,
蘋果才又發(fā)來消息:
“好消息!經(jīng)過會議商討,大大您的條件已經(jīng)通過啦!”
“這是一份臨時為您專制的合同,和大神合約一同生效?!?
“您看可以嗎?”
“大大,在嗎?”
許麟回了一句:“在的。”
然后便打開了這份特制合同看了起來——
《為作者南生的特殊合約》
(合同編號:zm-freedom-2024-001)
一、締約方
甲方:造夢文化有限公司(三花小說網(wǎng)運營主體)
乙方:南生(身份證號:
二、核心條款
1.《花千骨》版權交割
甲方立即無條件向乙方移交《花千骨》全版權(含影視、游戲、衍生品開發(fā)權),保留以下權益:
三花小說網(wǎng)電子訂閱收益權(分成比例調(diào)整為甲方15%、乙方85%)
甲方享有《花千骨》影視化項目5%的署名投資權(不參與分成,僅用于平臺宣傳)
2.未來作品版權歸屬
乙方在三花小說網(wǎng)發(fā)布的全部新作(下稱“自由作品”)適用「主權作者」條款:
著作權、改編權、商品化權永久歸屬乙方
甲方僅保留電子訂閱優(yōu)先發(fā)布權(新作需在甲方平臺首發(fā)30天)
3.收益分配機制
……
……
這份合同不算很長,
許麟很快就看完了。
他不由得有些感慨:“三花小說這么大氣?瞧瞧,這就是格局!”
對面不僅同意了自己提出的條件,而且還把《花千骨》的版權無償還贈給了自己——他雖然一開始說得之鑿鑿,但是萬一人家真要把《花千骨》捏在手里,他也是沒有辦法的,畢竟一開始可是白紙黑字簽了合同的。
如果三花小說滿足了‘未來作品版權屬于自己’這個條件,他都打算花一筆錢把《花千骨》給買回來了。
現(xiàn)在能夠不花一分錢,
就把《花千骨》的版權掌握在自己手中,那自然是皆大歡喜了。
關于自己的作品版權,雖然還是有5%是屬于三花小說方公司的。
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!
雖然許麟嘴上說著全部版權都屬于自己。
但是任何一個公司都不會答應的!
三花小說只象征性的要5%已經(jīng)很低很低了——就像它說的用于宣傳作用……不然的話,從他們平臺出來的小說未來改編如果火爆了,豈不是和他們公司一點關系都沒有了?
而且他們在合同里也明確說了,
不會干涉關于小說版權的一切商業(yè)活動。
許麟已經(jīng)是非常滿意了,點頭一笑:“也好,他們都有了5%的版權,以后不幫我宣傳一下那說得過去嗎?”
當然,
對面也提出了一些限制自己的條款,
比如說:自己未來五年內(nèi)創(chuàng)作小說,必須在三花小說獨家發(fā)布;兩年之內(nèi)必須創(chuàng)作小說……
這都是無傷大雅的,許麟完全能夠接受。
事實上,
他都做好這個打算了——自己能和他們簽對賭協(xié)議,保證自己后續(xù)的小說無論質(zhì)量還是利益不輸給《花千骨》……
是不是很熟悉?